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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讨账公司解答公司清算前的经济纠纷是不是算债务?

作者:admin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7-28 13:50:32    浏览量:81

广州讨账公司解答:公司清算前的经济纠纷,如果是公司不偿还欠款、货款等产生的经济纠纷,公司清算后,经济纠纷属于债务,公司需要清偿。
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
    第一百八十四条【清算组的职权】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 ()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
    ()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

    ()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;

    ()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;

    ()清理债权、债务;

    ()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;

    ()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。

    第一百八十六条【清算程序】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,应当制定清算方案,并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

    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、职工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,缴纳所欠税款,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,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。

    清算期间,公司存续,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。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,不得分配给股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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